福建一市人事消息,涉市局主要领导

10月25日下午,莆田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

林峰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免去黄德元的莆田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温斌的莆田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春水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志华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翁奇任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开赐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加辉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观八闽 综合莆田人大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