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被立案调查 股价重挫近16%
控股股东公告承诺两年内不减持
新快报讯 近日,福能东方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受利空消息影响,12月9日福能东方股票遭市场抛售,股价重挫跌近16%,收盘报6.87元/股,以公司最新股民数量8.96万来计,户均亏损超万元。
昨日,新快报记者致电福能东方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案件尚处于立案阶段,公司也在开展内部的自查,具体情况暂时也还不清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公司股价大跌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刚刚公告,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两年内,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2月6日晚间,近期的锂电大牛股福能东方突发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福能东方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等相关业务,控股股东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5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记者注意到,昨日福能东方发布的承诺公告中,佛山控股集团表示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从业绩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福能东方实现营收4.75亿元,同比减少53.46%,实现归母净利润676.93万元,同比减少82.49%,扣非净利润亏损0.34亿元。
资料显示,福能东方上一次受到监管处罚要追溯至2022年,由于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内控重大缺陷以及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等问题,福能东方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景松,时任董事长王贵银等6名高管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记者注意到,有平台维权律师索赔预征集已经开始。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福能东方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用户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采写:新快报记者 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