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小三是婆婆 女儿崩溃上法庭大义灭亲 为失智母报仇

男子与妻子结婚50年、分居超过20年,遂向法院诉请离婚,但2人女儿出面证称是因父亲先有外遇,外遇对象还是其中1个妹妹的「婆婆」,法院判驳回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宜兰1名男子与妻子结婚50年、分居超过20年,他遂向法院诉请离婚,他称当初因生意失败就遭对方赶出家门;但2人的女儿出面证称是因父亲先有外遇,外遇对象还是其中1个妹妹的「婆婆」,母亲崩溃才要求父亲离家;法院认定男子「外遇在先」,且男子离家后对子女不闻不问,住进小三家中,判定驳回离婚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称与妻子超过50年、育有5子,他起初做商船水手,后来下船后转做生意、种植水果,但遇上921大地震生意惨赔,遭妻子赶出家门,至此双方已超过20年未来往,因此诉请离婚;但2人的女儿出面澄清,是父亲离开水手职业后生意投资频失败,欠下一屁股债。

女儿表示,母亲在2005年中风,又得知父亲早在2000年就开始外遇,当时小三还一度到家中道歉,母亲心碎之下才会要求父亲离开,父亲离开家里后对家里不闻不问、未尽责任,甚至与小三同住,而小三还是她其中1个妹妹的「婆婆」,家中亲友都知道此事;如今母亲已失智,全由子女上法庭。

法官审酌女儿出示的父亲与小三合照,认定是该男子「外遇在先」,且男子没有不得返家的显著困难,也有办法联络妻儿却从未主动联系,放任夫妻双方分居超过10年,因此裁定男子诉请离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