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节找刺激!人妻、小王搞车震 行车记录器曝奸情
示意图(AI生成)
台中市刘姓男子与吴姓人妻在4个月内发生近30次性行为,甚至在车内搞车震,黄姓丈夫查看行车记录器发现奸情,提损害赔偿告诉,法官审理判刘男需给付黄男30万元。(王煌忠摄)
台中市黄姓男子与吴姓妻子结婚不到1年,吴女就与刘姓男同事搞婚外情,4个月发生近30次性行为,去年父亲节吴女为寻求刺激,甚至与「小王」在车内大搞车震,黄男查看行车记录器发现,愤而提告对刘男请求100万元损害赔偿,法官审量两造社经地位及刘男侵害手段等,判刘男应给付黄男30万元。
黄男提告主张,2022年5月20日与吴女结婚,隔年6月开始发现妻子行为反常,经常驾驶其座车出门,早出晚归,且借故加班等,直至深夜11、12点才返家,明查暗访发现从事房产代销的妻子,与公司刘姓营业员联系频繁,去年8月8日夫妻俩从桃园市返回台中,妻子当天下午5点就驾驶其座车出门后,直至翌日凌晨12点返家。
黄男查看行车纪录器,发现妻子当天到刘男住家帮他庆生,并在刘男住家地下停车场幽会,于车上发生性行为,刘男明知吴女已婚,仍罔顾伦理,从去年4月到8月间,发生20至30次婚外性行为,已与吴女在去年8月17日协议离婚,并对刘男提100万元赔偿民事告诉。
行车记录器对话纪录显示,刘男说「我今天想要在车上(指从事性行为)…很久没有在车上」、吴女忧心说「可是行车记录器有在录耶」,刘男回称「可是他二天就洗掉了啊….他应该不会无缘无故把行车记录器拿起来听,
刘男审讯供称,去年2月经公司指示,到台中市沙鹿区房屋销售展场支援结识吴女,每天工作12小时,都未曾见过吴女家人到现场找她,不知道她已婚,另外行车记录器译文提到「他」或「她」,是担心吴女的父母可能向她借用车辆,不希望行车记录器录到害羞画面被她家人看到。
法官审阅行车记录器对话内容,刘男曾抱怨吴女未依约当天上午前来私会,吴女解释因丈夫坚持一同前往桃园市,堪认刘男明知吴女有配偶,依一般社会通念,显已逾越合宜社交分际,足以破坏黄男与吴女间家庭共同生活之互信基础,并破坏夫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判刘男应给付黄男30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