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单手骑车」20秒挨罚1.2万!车主气炸上诉...法官撤销处分:不属危险驾驶

男子单手骑车被罚1.2万元。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徐斌慎摄)

记者邱茀滨/综合报导

单手骑车究竟算不算危险驾驶?一名林姓骑士去年8月自瑞芳前往九份途中,被其他民众拍下他单手骑车超过20秒,警方接获举报后认定他为「危险驾驶」,最后遭罚1.2万元,并吊扣牌照3个月。车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获法官支持,撤销了原处分

林男去年8月14日下午4时许,骑着机车自瑞芳前往九份时,遭到民众检举他单手骑车。警方接获举报后查证属实,认定林男为「危险驾驶」并迳行举发。经监理单位审视违规影像,确认违规属实,罚林男1.2万元,记违规点数3点,并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还吊扣其汽车牌照3个月。

车主林男不服气提起行政诉讼,声称他双载时突感肠胃不适,只好用一手压住腹部,当下也将车速减至在30公里左右,加上他也没有任意变换车道,并相当注意路况及往来车辆,所以不可能是危险驾驶,要求撤销处分。

经法官审理,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上,并没有要求二轮机车骑士要无时无刻将双手手把上不得松脱,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也并未特设处罚规定,针对驾驶二轮机车之人未双手把握机车手把者,即列为应予裁罚之违法行为。「简言之,单手把握二轮机车手把而骑乘,并不当然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危险驾车行为。」

法官续指,所谓单手骑乘,必须该等驾车行为整段历程,显现驾驶人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各项注意义务的完全整体无视,且对交通安全秩序危害程度,到达蛇行、高速超速、恣意迫使他车让道、骤然暂停等相同高度之危害,才该当之。本件检举、举发有疑点,判决撤销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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