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溺毙苗栗露营场、200家仍未合法 钟东锦这样说

苗栗卓兰镇一家违法经营的露营场日前发生游客父子档溺毙意外。(民众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长钟东锦主持县务会议。(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露营场蓬勃发展,但苗栗仍有200家业者未申请合法,卓兰镇1家违法经营露营场,发生1对父子溺毙意外,苗栗县长钟东锦2日在县务会议关注露营场合法化,并指示相关单位研拟法规,限期3个月或半年,要求各业者依规定申请登记,不配合者将取缔开罚。

中央去年发布管理要点,容许山地农牧及林业用地,设置1公顷以下的露营场,但只容许设置营位设施、卫生设施及管理室,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全区的10%,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60平方米,设施高度不得超过3米,并限制不得在水源保护区、水保特定区及地质敏感区等区域设置。

县府配合推动露营业者合法化,就在积极列管辅导露营区合法经营之际,卓兰镇1家处露营场前几天却传出1对父子溺毙意外悲剧,引起县长钟东锦高度关切,县内露营场地经营现况。

县府今天举行县务会议,钟东锦除进一步了解该业者经营现况、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也指示文观局、行政处等相关单位研拟相关法规。

钟东锦表示,强烈呼吁业者依法向县府登记申请接受管理,限期3个月或半年,并宽限登记,至于不配合列管辅导的业者,将严加稽查取缔开罚,以免负面形象影响其他露营区的经营,甚至冲击县内整体观光休闲产业发展。

县府文化观光局长林彦甫说,目前全县有300多家露营区业者,约100家办理登记申请,近日将汇整相关资料,并在下次县务会议中提出专案报告,强化对业者的列管辅导,以健全露营区的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