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聪被双开

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聪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丧失,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反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及他人支付;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权力观扭曲,“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材料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聪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聪,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上犹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崇义县、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

来源:廉洁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