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放完春节年假 通缉犯外出遭逮辩:身体不适不能出庭

楠梓警方将遭桥头地院通缉的潘姓男子(左)逮捕归案。(翻摄照片/林瑞益高雄传真)

高雄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警员于2月5日掌握楠梓区一名遭桥头地院通缉的32岁潘姓男子,警方研判他于当天(大年初五)会出门上班,于是到其住处附近巡逻,在他傍晚外出时逮捕,询后移送桥头地方法院归案。

潘姓男子因为过失伤害遭通缉,他因为在过年前的一场车祸,被一名老妇人提告,他声称自己因为身体不舒服,所以才没有出庭,一路拖到被通缉,结果年后的第一个上班日就被警察查缉到案。

虽然潘男说他并非故意不到案,是因为工作的缘故,但被警方查缉的时候,潘男还是得向雇主请一天的假,待法院讯问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楠梓警方呼吁民众,如果有司法案件收到传票时,务必依指定庭期到案处理,或先行向法院、地检署书记官请假,以免遭到通缉而成为警方查缉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