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恶男公园猥亵身障女 遭判6月徒刑

王姓男子猥亵身障人士小华(化名),遭判6个月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王姓男子于去年6月22日晚间明知道小华(化名)有心智缺陷且不知抗拒,竟然趁机猥亵小华,将小华载到公园以手触摸其身体与下体。桥头地院审理后,依犯乘机猥亵罪判处他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王姓男子于去年6月22日晚间骑机车行经左营一家超市,他看到小华独自购物后要离去,王男上前与小华攀谈,且欺负她是智能障碍,竟然载小华到左营一处公园,用手触摸小华的身体,甚至用嘴亲吻小华的胸部,以及抚摸下体。

小华回家后告知家人,家人向警方报案,并报请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为,王男有诈欺前科,他在犯下猥亵案后坦承犯行,且已经当庭向小华与家属道歉并取得谅解,考虑王男的收入以及要照顾女友与幼子,因此判他判处他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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