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工人摔落電梯井慘死 老闆甩鍋「不是雇主」被檢方打臉
高雄盐埕区一处透天建案去年7月发生公安意外,苏姓装潢工人从15公尺高的电梯井摔到一楼,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检警调查时,苏男的吴姓雇主还甩锅,称苏男不是他的员工,但检方不采信他说法,认定吴男没提供安全必要措施,存有过失,侦结将吴男起诉。
检警调查,苏男受吴男雇用到盐埕区的工地装潢,去年7月22日下午3时许,苏男在电梯井旁进行封墙装潢时,不慎从15公尺高的电梯井摔落地面,当时其他工人见状随即通报消防局将苏男送医。
苏送医急救约半小时,因多重性外伤造成重伤,急救后宣告不治,苏男家属质疑工地有疏失,对吴男提告过失致死。
雄检侦办时,检方发现工地电梯井旁的护栏,因木工施作被拆除,吴男身为雇主,却未确实监督护栏有无拆除必要,且现场也未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给苏男,害苏男摔落电梯井惨死。
吴男在检方侦讯时,还辩称自己不是雇主,不需要负工地注意义务,但检方认为,吴男经营的营造公司,负责现场施工进度、工程品质监督等工作,且依据其他工人证词,现场工人均由吴男提供报酬。
检方综合事证,认定吴男身为苏男雇主,却未在工地提供必要安全措施,且未落实工地安全监督,应负起刑事责任,侦结依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
高雄地检署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