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工人疑沼气中毒坠坑 同事救援也受伤
49岁王姓工人在仁武区八德中路下水道作业时,疑似吸入沼气中毒,导致全身瘫软摔落下水道,陈姓工人见状想拉起跌落的王男,却不慎受伤,警消获报后到场将王男、陈男拉出,所幸2人意识清醒,送往医院治疗。(高雄市消防局提供/林雅惠高雄传真)
高雄市49岁王姓男子6日在仁武区八德中路下水道作业时,疑吸入沼气中毒,导致全身瘫软摔落下水道,另名陈姓工人见状想拉起掉落的王男,却不慎受伤,警消获报后到场将2人拉出,所幸均意识清醒,已送往医院治疗。
消防局昨上午11时26分获报,仁武区八德中路有工人摔落下水道、沼气中毒,立即出动7车16人前往救援。
警消调查,王姓工人从事地下污水工程打开人孔盖时,因吸入沼气导致晕眩,掉落人孔内约3米深,消防人员到场前,已由现场人员拉起,无明显外伤、意识清醒,另35岁陈姓工人发现王男掉落,要拉起他时导致右手受伤疼痛,2人意识均清醒,送往高雄荣总医院治疗。
高市府水利局表示,相关人员入坑前现场均依局限空间作业要点,备有通风换气设备及气体侦测器监测,后续将持续强化宣导、辅导及监督检查等作为,并加强施工人员教育训练,以保障工作者安全。
高市劳工局劳检处获报后,派员到场检查,经查,劳工于仁武区八德中路进行下水道推进作业,进行打除封墙时,疑似沼气瞬间突出而昏厥,另名劳工于协助救助时,手臂也有轻微受伤,目前均送医复原中。
经初步检查研判,肇灾原因可能是新旧管道接续的封墙打除作业时,旧管遗留的沼气冲出,造成人员吸入受伤。雇主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规定,已勒令该作业场所停工,并将依法裁处新台币3万至30万元罚锾。
劳工局呼吁,各事业单位从事局限空间作业时,务必事先评估危害,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并落实,以预防灾害发生,维护劳工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