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监狱管理员率杂役「虐打囚犯致死」 终局判决出炉

邱男在2019年担任高雄大寮监狱管理员,指使名杂役将陈姓受刑人押到「镇静区」动私刑致死,最高法院判刑3年10月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邱男在2019年担任高雄大寮监狱管理员,指使名杂役将陈姓受刑人押到「镇静区」动私刑致死,邱男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部分已遭判刑1年2月确定,凌虐人犯致死罪部分,最高法院驳回邱的上诉,考量他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判刑3年10月定谳。检方将向法院声请合并执行期。

2019年10月17日傍晚,因毒品及家暴案入监服刑的陈男疑似不满,不断脚踢舍房大门,李男(8年7月定谳)及邱男不爽他不断发出噪音,指使3名杂役说「过去随压勒」(台语),将陈男押到监视器死角的「镇静区」将其上铐、戴上戒护用安全帽。

接着,完成点名勤务的李男,伙同另一名杂役猛踢陈男腰部,陈男哀号翻滚,李男见状不但没停手,还拿咖啡直接淋在陈男头上,陈男遭凌虐后被压回舍房不断呕吐,最后陷入昏迷,送医后死亡。

邱男被依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1年2月定谳,共同犯凌虐人犯致死罪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考量他未实际动手,行为显然较平和,恶性远较实际动手,残忍对待被害人之李男为低,且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判刑3年10月,邱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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