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啃老男向祖母要錢 氣弟阻止扔汽油彈…父母作證求情獲輕判

高雄林姓男子向祖母要钱花用遭弟弟阻止,竟买汽油装瓶,回家点燃宝特瓶的汽油,掷向父母和弟弟,幸汽油少,燃烧2秒就熄灭,未造成伤亡。高雄地方法院依恐吓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月5日林姓男子(29岁)在高雄市鼓山区住处,向祖母借钱被弟弟阻止,一气之下,拿球棒砸损弟弟的机车,开车外出买汽油装宝特瓶回家,见父母和弟弟在门口,坐在车内就点燃塞在瓶口的卫生纸,往父母、弟弟方向丢掷汽油瓶,立即开车离去。

由于汽油瓶内的汽油不多,林姓男子丢掷汽油瓶后,汽油瓶滚落一旁不久熄灭,未造成伤亡。但不久林男又折返住处,在车内持球棒挥舞,并对父母和弟弟大呼,「你们不要给我出门,不然我要给你们撞死」。警方据报,查捕林姓男子到案,全案经检方依杀人未遂和放火罪嫌起诉。

林男在高雄地院审理时坦承犯行,但辩称是一时生气失控,丢汽油瓶想吓吓家人。父母和弟弟也帮他作证,说汽油瓶掉落的位置离家门口还有10公尺,不会烧到房子和家人。法官认为难构成放火烧住宅及杀人未遂罪,改依恐吓罪,判林男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高雄男子点燃汽油瓶丢向父母和弟弟,获轻判6月。图为高雄地方法院。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