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靠偷拍找刺激 10年獵百G影像...查獲逾3000張影像獲釋還繼續拍

高雄31岁朱姓男子多年来偷拍多名女子,前年11月检警搜索时,在他家中电脑发现100G偷拍档案,手机藏有3000多张偷拍照,偷拍被害人不计其数,当时朱被检方复讯后声押获准,不料获释后,在案件审理间,又于去年6月涉嫌偷拍服饰店女店员,高雄地院审结,今依妨害秘密罪再判他7月徒刑。

朱男为偷拍惯犯,从2016年起横行南部各地区,前年7月30日,朱男在高雄安宁街闲逛,趁服饰店女店员整理服饰时,偷拍女店员裙底风光,整个偷拍过程全被店内监视器拍下,警方「以车追人」掌握到朱男身分。

两天后,朱男母亲陪同他到案,称朱是国考两次没上榜,加上考试日期接近,压力大才会犯案,希望与女方寻求和解。当时朱男称偷拍的手机已经被他丢弃,档案都被删除,由于缺少偷拍照片、影片佐证,警方询后依妨害秘密罪将朱男函送地点署侦办。

朱男遭逮后未收押,离开地检署后继续再犯,前年10月18日在卫武营捷运站涉嫌偷拍一名女子裙底风光,他要逃跑时被路人拦下,手机被搜出大量偷拍影片及照片,该支手机即是他7月底犯案使用的IPhone手机。

之后又多次在家具店、捷运站、文具店趁女店员、女顾客不注意时,将手机伸入裙底偷拍,最终警方报请地检署指挥,将他拘提到案,并在朱的家里搜出3000多张偷拍的影片及照片,行动硬碟、随身碟还有110GB偷拍影像。

检警从影片拍摄时间推估,朱男偷拍时间超过10年,受害女子不计其数,当时检方发现朱曾在色情网站下载影片,不排除部分影像遭他上传至网路,为了避免他再犯,复讯后声押获准,检方侦办时,有8名被害女子提告。

此案经检方复讯后,为避免朱男再犯偷拍,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羁押期从前年11月16日至去年1月1日止,朱交保后,前案也经检方起诉,并陆续由雄院、高雄高分院审结。

不料,朱在法院审理期间,仍照常出没于各服饰店,去年6月29日中午,他到凤山某服饰店佯称要帮女友挑衣服,趁店员整理衣物时下手,偷拍马上被抓个正着,但他趁隙逃逸,没多久凤山警分局便循线逮人。

法院审理后,去年偷拍服饰店员部分朱男被判刑7月,不得易科罚金,至于近10年偷拍涉案部分,今年8月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合并判刑1年6月,得易科罚金确定。

朱姓男子10年来偷拍女子裙底风光,法院审理期间他仍继续偷拍,此次又被判刑7月。此为朱先前涉案经过。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