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賣「喵喵」遭逮法判3年7月 助販毒集團月薪曝光

高雄张姓女子前年初与贩毒集团相约交易第三级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Mephedrone)」(俗称喵喵),当天张女在某汽车旅馆交付千元给黄姓毒贩,购得5包毒品咖啡包,警经通报先逮捕到张女,张女事后上游,黄男于5月被逮,近日高雄地院依毒品罪,判处黄3年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女是在微信中暱称「品客洋芋片」联系交易,由对方联络黄男开车前往交付毒品,黄男自陈贩售张女毒品咖啡包;黄指出,自己在贩毒集团内担任小蜜蜂工作,月薪7万至9万元不等,每日送毒次数不定,若以本案贩毒价1000元为例,报酬约200元。

由于,黄男始终坦承犯行,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7条第2项规定,得减轻其刑,但黄男虽供称本案毒品来源为吴威𬭎、陈立言,但检视时序,检警5月26日逮捕黄男,同年7月、8月依序逮获吴姓、陈姓两共犯,是因张女指认之故,纵使黄男事后也供出两人,难认有因果关系,黄无法因此减刑。

法院审酌,黄男犯后虽态度良好,但贩毒集团对社会危害甚钜,考量黄男本案贩卖毒品数量及所获利益,终究与大盘出售数量牟取暴利情形有别,依此量刑,并按黄男此次犯罪报酬200元,宣告没收。

高雄地检署与高雄地方法院外观照。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