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欠錢持西瓜刀砍人不成 開小貨車衝撞小吃店傷4人
高雄苏姓、叶姓两人间有债务纠纷,前年初,苏假以还钱为由邀叶至某小吃店见面,但叶一来,苏竟持西瓜刀挥砍,吓得他负伤逃进店内,所幸,遭吴姓店主父子出面拦阻保护;苏事后心生不满,竟大胆驾车冲撞小吃店,造成店外3人轻重伤,法院依两度触犯伤害罪,判苏5月及1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叶男经警询供称,在小吃店外,一开始他背对马路,一转身就被苏男持西瓜刀袭击,苏边砍边辱骂脏话,他本能逃往店内,苏仍在店门口咆哮,质问他为何将借款一事告知他的家人,随后苏离开走回车内换了把折叠刀,欲冲进来刺他。
对此,苏男侦讯及法院审理时供称,当时持刀砍伤叶男的手,但因对方闪避,才砍到腹部;经查,叶男伤口仅浅层非致命伤,无法就此断定苏有杀人意图;且苏后续并无继续持西瓜刀追击,反将较具杀伤力西瓜刀收回,改持短刃、较不具杀伤力的折叠刀叫嚣,难认苏有意致人于死。
此外,叶、苏二人本为同学,虽因债务而生嫌隙,并无其他仇怨,主观上并无杀害动机。不过,检方指出,苏男行凶前,特意购入西瓜刀,且向叶男正面持刀挥砍,显见确有杀害意图,对此,苏男辩称,购入西瓜刀用意在吓唬叶男而已,并非仅就伤人,法院认为,检方举证不足证明苏男有杀人犯意。
由于,苏男见叶男被吴姓父子保护,竟心生不满,当知悉吴等两人均站立在小吃店门口,苏竟开小货车冲撞小吃店,当场造成等餐的谢姓女子头部受伤、肢体多处擦挫伤,而吴男父子也因此肢体、头部多处轻重伤,小吃店物品毁损,店前多辆机车、自行车损坏,现场一片狼籍。
事后,警方在苏男车内扣得镰刀、木棍、毒品K盘等物,法院审酌,苏男仅因叶男催讨债务,竟持西瓜刀伤害对方,衡酌伤势仅为浅层切割伤,损害非巨,不过,仅因吴姓父子阻拦他进小吃店,竟不顾小吃店仍有多人在场,驾车冲撞店家,造成3人受伤及店家财损、车损,且其中谢、吴二人伤势严重须长期追踪并动刀治疗,犯行严重恶劣。
法院考量,叶男犯后虽主动投案并坦认犯行,但审理时多次传讯未到,且表明无意与5人洽谈和解事宜,态度难认良好,因此,对叶男2次伤害犯行,分别量刑,全案仍可上诉。
桥头地方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