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请辣妹载他去「讨面子」 球棒被抢换西瓜刀...见警落跑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市25岁卢男与28岁胡男12日清晨在新兴区酒吧饮酒后发生口角,后来胡男持球棒、西瓜刀,请辣妹友人载他到三民区找卢男理论,双方爆发肢体冲突,过程中卢男夺下胡男的球棒,胡男马上返回车上取西瓜刀,双方在马路上剑拔弩张,三民一分局哈尔滨所巡逻警网刚好经过,胡男见状立刻丢了西瓜刀和辣妹友人落跑,卢男则拿着球棒向警方报案,警方除了将胡男依伤害、恐吓罪移送外,警方还依社维法将两人一并送办。
▲胡姓男子(中)带着辣妹女友、球棒、西瓜刀找友人理论。(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胡姓男子(白衣者)被警方带回。(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据了解,卢男和胡男是认识的朋友,12日凌晨和其他友人到酒吧饮酒聚会,胡男觉得卢男「嘴巴很秋」,双方当场起了口角,后来在友人的劝阻下各自离开,到了上午胡男愈想愈气,请辣妹友人开车载他带着「家伙」去找卢男「理论」。
▲卢姓男子(中)向员警说明案发情形。(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双方约在哈尔滨街的公园旁「聊聊」,一见面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后来胡男到车上拿了球棒,没想到被卢男一把夺下,胡男转身又去车上拿了西瓜刀,在公园旁的马路上对峙。
双方正准备上演街头全武行时,刚好哈尔滨派出所的巡逻警车经过,胡男也不顾辣妹友人还在车上,丢了西瓜刀就落跑,卢男则拿着先前夺下的球棒,向警方报案,卢男右膝在冲突中轻微擦伤,警方也随即将胡男缉捕到案,初步调查,双方因酒后冲突引发纠纷,持续延烧至白天。
警方在讯后,依据《刑法》恐吓、伤害等罪嫌,将胡男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卢男也对胡男提出伤害及恐吓告诉。此外,双方均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7条的聚众斗殴或互殴,将另案移送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