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闯红灯还不走斑马线 遭1车撞倒5秒后又遭小黄辗过惨死

高雄女闯红灯未走斑马线 ,遭1车撞倒5秒后再遭小黄辗过惨死。(中时资料库)

高雄苓雅区晚间今年2月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57岁吴姓女子闯红灯又未走斑马线,遭到陈姓男子擦撞后倒地, 又遭沈姓小黄运匠辗过,经送至阮综合医院急救后,仍宣告不治。法院审理后,陈姓男子被依过失致死罪嫌判刑4个月,至于沈男则因肇逃,过失部分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肇逃部分则判刑1年2月。

根据判决书,吴姓女子行经苓雅二路西往东方向行走,未依规定走在斑马线上,且又闯红灯,遭到绿灯行驶陈姓男子擦撞后倒地,随即又被沈男驾驶的小黄辗过。

沈男辗过吴女后肇事逃逸,苓雅分局获报后前往现场,发现吴女已倒卧在血泊中,并立即沈男到案说明,吴男与沈男肇事驾驶酒测值均为0,无涉酒驾情事。

警方调查后,肇事原因初步研判疑似为吴女未行走行人穿越道且闯红灯穿越马路,而2部自小客车未注意车前状况反应不及发生碰撞。全案讯后将陈男与沈男依过失致死、公共危险罪送办;另沈男肇逃部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3项、第4项: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未采取救护措施及依规定处置,并通知警察机关处理之规定予以开单举发,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不得再考领。

法官根据相验结果认定,吴女不论是单独遭受第一次撞击或第二次辗压,都可能致死,因此认定陈、沈两人皆涉有过失,纵使吴女闯红灯也涉有过失,但仍不影响陈、沈两人的过失责任,判判陈男4个月徒刑、沈男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沈男肇逃部分则被判刑1年2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