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KTV喝到不省人事 男友乘机3小时2发惨了

高雄一名男子竟趁女友酒醉不省人事,3小时性侵2次。(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高雄一名女子小云(化名)和男友祥祥(化名)谈分手,心情不佳找朋友到KTV唱歌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朋友通知祥祥带小云回家,岂料祥祥凌晨将小云带回自己住处,竟然趁她断片,在3小时内性侵两次,高雄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祥祥3年8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内容,小云与祥祥在2020年9月18日谈分手,小云心情不佳深夜与友人相约KTV唱歌喝酒解忧,小云喝到不省人事,朋友于是通知祥祥来接她。祥祥因无小云家中钥匙,因此将她带回自己住处。

岂料,祥祥竟乘机在凌晨3时许、早晨6时许各性侵小云一次,喝到断片的小云原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直到返家洗澡时,赫然发现下体有精液流出,惊觉有异报警。

小云证称,当时醒来已是早上6点,发现全身赤裸,而祥祥也没穿衣服睡在她身旁,自己就赶快穿上衣服,请当时要外出工作的男友顺便载她回家,洗澡时发现下体有异状,用通讯软体质问「有发生关系?」,祥祥回复载她回家后,在房间做了一次,早上又做了一次,小云表示因喝醉对于「这2次」完全没意识。

祥祥辩称,第一次性行为时,告诉人虽还在酒醉无意识状态,但发生第二次性行为时,告诉人已经清醒、有意识了。不过,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检视双方对话纪录,小云问「你昨天带我回家,然后我喝醉的时候,有发生关系?」,被告回复「有」、「早上也有」。

法官认为,若如被告所说,发生第二次性行为时,告诉人已清醒,被告仅需承认于第一次乘机性交情节即可,何须再画蛇添足告知「早上也有」,足证第二次性行为,告诉人应当仍处于酒醉未清醒状态。

法官审酌,双方事后调解成立,但被告始终不认为有错,因此依两次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8月。全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