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遭指核准埋管 吴敦义驳:挖路均为养工处决行

记者陈弘修台北报导

高雄市长陈菊因「103.7.31.高雄气爆案」被传唤出庭,对于仍有人指称「24年前管线吴敦义核准的」,副总统办公室25日重申这与事实不符,并强调如果市政府当时立刻对凯旋路这三条可能气体外泄的地下管线所属三家公司,逐一电话指示关闭气源,而不是只打两通电话给「中油」及「中石化」,却偏偏漏掉要命的「李长荣化工」,不幸的731深夜11时57分气事件是不是即可避免发生?

副总统办公室发布新闻稿指出,高雄地区早在民国五十年代即有石化业存在,一轻、二轻、三轻、四轻之管线设施,众所皆知。中油配合五轻于79年兴建,办理进行「C7607左高长途油管汰旧换新工程」,而在经济部核准后,依规定向挖掘道路、埋设管线之主办机关(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申请挖掘道路许可,亦即中油于凯旋三、四路之油管埋设工程及管线更新计划,分别于79年3月12 及79年12月15日取得「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所核给之挖掘道路许可证

「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核发上开「挖掘道路许可证」,系依据高雄市政府71年制定、77年8月1日修正之「高雄市道路挖掘埋设管线管理办法」,其第一章总则即明定「本市道路挖掘之主办机关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立委陈其迈八月初所出示之「许可证」即清楚揭示核准(发)人为养工处」处长,所有道路挖掘许可证均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所决行、核发。

副总统办公室指出,发生气爆的高雄市凯旋三、四路包括「中油」、「中石化」及民国95年始由「福聚公司」移转给「李长荣化工」等三条管线。7月31日下午四、五点钟后以迄八点多,凯旋路即已有多处发生气体外泄,居民纷纷向市府报案,如果市府当局能正确处置,立即召集工务局长(或工务局养护工程处处长或「养护工程处」所辖之「管线管理科科长),依照所建置多年的「市区地下管线图资数位化资料,立可即时掌握凯旋路地下,有上述三条地下管线可能气体外泄,而立刻对凯旋路这三条可能气体外泄的地下管线所属三家公司,逐一电话指示关闭气源,而不是只打两通电话给「中油」及「中石化」,却偏偏漏掉要命的「李长荣化工」!

副总统办公室表示,倘若「李长荣化工」接到电话指示,及时关闭开关,停止输送丙烯,而不是在暂停送气半个多小时后,又电话通知「华运」继续送气!不幸的731深夜11时57分气爆事件是不是即可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