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桥头桶尸 狠心情侣档倒盐酸溶尸封桶 家属求偿金额出炉

2020年4月高雄桥头骇人听闻的裸女桶尸命案。(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2020年高捷桥头糖厂站前空地发现一具女性桶尸,警方查出一对情侣档吴俊忠、熊俐棋因盘店纠纷一时不满,将林姓女子杀死,并将尸体放入塑胶桶内,倒入盐酸以水泥加以覆盖后弃置,最高法院将吴男判刑19年7月,熊女判刑17年8月定谳。事后林女家属再提民事求偿,法院判两人应赔324多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本案起因,林姓女子在2014年打算盘让原经营之卡拉OK店,吴、熊2人于给付订金5000元后,即取得该屋钥匙及搬入该屋内,但林女事后接获该屋房东表明不欲续租之意于是向吴及熊告知,2人心生不满将林的头发乱剪至极短、身上之衣服剥光,关在该屋夹层房间。

12月12日晚上熊女因听闻林在夹层房间内对外求救之声音,便立即赶至房内,为防止林对外呼救,愤而与林发生扭打,吴返屋后持不详长型钝器猛力殴打林之左右大腿、小腿、手臂、臀部及胸部等部位,致林女横纹肌溶解症死亡。

吴俊忠与熊俐棋13日中午发现林死亡后,将尸体掩埋弃,17日购买大型塑胶桶、盐酸、水泥等物后,到埋尸地点将尸体挖出,载往高雄市桥头糖厂南路捷运站对面空地,合力将置于塑胶桶内之尸体搬至坑洞中,并于桶内倒入盐酸后以水泥加以覆盖。

高雄高分院认为吴男及熊女因纠纷一时不满行凶,见被害人对外呼救下,愤然铸成大错,又执意不愿为此接受追诉处罚,驾车漫无目的绕行,迟未将生命垂危之被害人送医救治,终致死亡结果发生,各判处19年7月及17年8月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林姓死者的丈夫及长女又向两人提告民事赔偿,赔偿支出之殡葬费用共计24万7850元及精神慰抚金各3百万元,共624万7850元。

桥头地院审酌,殡葬费用有收据为证,自属有据,应予准许;至于精神慰抚金,吴、熊2人凌虐被害人致死,手段凶残,权衡两造之身份、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及家属所受之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状,认以150万为适当,审理后判,吴男、熊女应赔偿324万7850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