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停假红线遭拖吊 申诉不罚还获赔

陈姓男子将车停在红线上遭拖吊,事后他发现该红线并非交通局所画定的禁止标线,申诉后罚单获得撤销,他认为,为取车他还花钱搭计程车,连同文书影印费及精神慰抚金,向高雄市警局求偿2350元,高雄地方法院判警方要赔陈男车资、邮资等费用共267元。(本报资料照片)

陈姓男子将爱车停在前镇区道路上,却因停在红线遭拖吊,但他发现该红线并非交通局所画定,申诉后罚单获得撤销,但他认为,为取车还花钱搭计程车,连同文书影印费及精神慰抚金,向高雄市警局求偿2350元,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判警方要赔陈男包含车资、邮资共267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队员警于2020年9月13日晚上8时许,巡经高雄市前镇区某路前,发现1辆自用小客车停放在画设有红实线上,将车辆拖吊至五甲拖吊所保管并开罚。事后,陈姓驾驶发现,他车辆所在位置的红色标线,并非交通局所画定的禁止标线,他提出申诉后,成功撤销罚单并办理退费。

陈姓驾驶认为,车子被拖吊走,他得先花16元通话费叫计程车,车资140元,及缴交超商罚锾代收费、交通违规案件陈述书列印费等,还有提起行政诉讼列印等费用,以及精神慰抚金2000元,向高雄市警察局求偿2350元。

警方反驳,指标志标线认定并不是员警的认定范围,为交通局停车管理中心职权,员警拖吊过程并没有错,这条红线是在合法红线后面被延伸出来,才导致误判,员警没有任何故意过失。

高雄简易庭法官认为,警方已撤销该行政处分,表示属于有瑕疵处分,陈男可求偿,但为侵害财产权非人格权,不在精神慰抚金请求范围内。针对不法拖吊导致须支出电话费、计程车费及办理罚锾缴纳及退费而需支出上述代收费、汇费及影印费、邮寄费,高雄市警局应赔267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