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通缉犯拒检开车冲撞 警拔枪喝止压制又揪出他改枪弹
陈姓通缉犯开车违停拒检又冲撞执勤警员,被拔枪喝止后,下车被警方压制逮捕归案,又持枪被查获,判刑5年8月。(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陈姓诈欺通缉犯去年10月间在高雄市凤山区涉嫌驾车违停,见警拦查拒检冲撞警车企图逃逸,被警方当场拔枪制止压制逮捕,警方另在今年4月发现他的手机内有枪枝装填子弹的影片,查出他持有改造手枪及子弹,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械罪,判应执行5年8月徒刑,另涉毒品案部分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10月21日深夜10时许,凤山警分局警员巡逻经过凤山区顶新五街时,发现41岁陈男驾驶白色宾士车怠速违停路边许久,员警上前盘查时,陈男声称没带证件,突然猛踩油门加速窜逃。许姓警员骑机车尾随追至小港区明义街的无尾巷,欲上前拦停时,陈男突然倒车冲撞警车,员警赶紧跳开,立即拔枪喝斥制止,陈男才乖乖下车,经查证身分,查出他是桥头地检发布的诈欺通缉犯,将他上铐逮捕。
陈男另被控涉及去年4月间一宗贩卖安非他命毒品案,今年4月底,警方通知他到案接受调查时,意外在他的手机中发现他持枪及装填子弹的影片,他才供出是在2000年时向不明人士购买一把改造手枪及4颗子弹。
法官判决指出,陈男开车违规拒检冲撞警方的犯行,是藐视公权力应予以非难谴责,依妨害公务罪判刑7月,另非法持有枪械部分判刑5年2月,合并应执行5年8月。另涉贩售安非他命部分,因是涉案人约他出去吃饭,他顺路载涉案人,未实际帮助贩毒,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