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议员黄绍庭助理费浮报疑云遭搜索 法界人士这样说
黄绍庭服务处上午大门深锁,检调人员入内搜索。(郭良杰摄)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浮报助理费,雄检26日指挥搜索其住处与服务处,带回黄母等相关人员及电脑等证物。法界认为,助理费并非市议员的薪水或其他费用的实质补贴,如果有以人头助理诈领、低薪高报等,就可能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且金额多寡更是会影响后续刑度,尤其黄为资深议员,一般来说是不会随意发动搜索。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嫌浮报助理费,26日上午7点多高雄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干员兵分多路,搜索黄绍庭的服务处兼住处、议会办公室等处,搜索行动到上午11点半告一段落,专案人员查扣三台电脑和数个装着资料和现金的旅行袋,带回黄绍庭母亲回市调处进行侦讯。
高雄地检署前襄阅主任检察官、律师徐弘儒说,助理费是公费助理基于职务应领取的报酬,以助理为受领者,并非市议员的薪水或其他费用的实质补贴,也不能挪作他用,像是充当红白帖或是事务费等等。
他举过去议员涉及浮报助理费案件,手法以人头助理诈领、低薪高报等,就可能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以及伪造文书罪。
律师何星磊则表示,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涉案人若缴回犯罪所得,并于侦查中认罪,才有可能减刑;若想拚缓刑,需在检察官起诉前自白,并缴回犯罪所得,事后也配合认罪,在获减刑2次下,才比较有机会缓刑,而无罪机率较低,且目前有越判越重趋势,金额多寡更是会影响后续刑度。
他也提到,此案是指挥侦办案,尤其黄是资深议员,一般来说是不会随意发动搜索。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