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拟对原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置入珠海免税集团不低于51%股权

7月7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发布公告称,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并申请撤回原重组方案申请文件。

按照格力地产公告,经初步筹划,基于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业转型的整体战略考量,调整后的方案为:上市公司拟置出所持有的上海、重庆、三亚等地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上市公司相关对外债务,并置入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如存在估值差额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配套募集资金的行为。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按照原重组方案,格力地产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珠海市国资委和城建集团持有的珠海免税集团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原重组方案的草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受理。

不过,格力地产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申请文件并拟在方案调整后重新披露。上述事项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本次公司拟对原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事项已得到珠海市国资委原则性同意。不过,具体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重新签署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告显示,鉴于原重组方案推进时间较长,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并基于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业转型的整体战略考量,综合考虑了珠海免税集团良好的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标的资产的置入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主业向以免税业务为主导的主业转型,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自身状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调整情况,经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材料》,并对重大资产重组原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格力地产表示,本次撤回申请文件并拟对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系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状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协商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并拟对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