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纪念王昊】制定《儿少法》54-1,真的有保障高风险孩童吗?

王昊生命换来《儿少法》第54条之1的增订,保障高风险孩童权益。图为王昊的姑姑王薇君为此案努力奔走,且推动修法,也设立了中华民国儿童权益促进会。(图/ETtoday资料照)

2011年11月1日,一名小男童躺在慈济医院急诊的病床上,已经没有呼吸心跳。这名男童只有两岁半,全身上下因为受虐而有瘀伤指甲被拔除,经过鉴定,男童是因为中毒而死。这名男童,就是王昊。

王昊的父亲,因为毒品入监服刑,由王昊的母亲负起保护及教养权利义务。在2011年9月,王昊的母亲带着王昊住进男友刘金龙家,因刘金龙无法忍受王昊哭闹,故设法将王昊带离他母亲的身边。2011年10月11日,刘金龙说要带王昊出去买东西,但其实是将王昊带去周建辉等三名友人家,并向王昊母亲声称,把小孩交给保母照顾。

在周建辉家,为了让王昊安静,刘金龙和周建辉以徒手、竹扒子铁锤尖嘴钳等,殴打王昊的脸部四肢臀部等身体各处,并以强暴的方式,逼迫王昊吸食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及一级毒品海洛因。王昊因为毒品导致呼吸衰弱,生命迹象微弱,并在到达医院前,就已经因中毒性休克而死亡。

王昊的姑姑—王薇君,为了这个案子四处奔走,并在过程中,接触到更多与王昊相同经历的孩子,决定设立「儿童权益促进协会」,并推动立法,帮助更多与王昊处境相同的孩子。在这样的努力下,《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下称《儿少法》)第54条之1于2012年7月26日增订。

保障高风险儿童权益

依《儿少法》第54条之1规定,当儿童的照顾者有违反毒品防制条例情形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检察官法院应查访儿童之生活与照顾状况。而依据儿童少年权益网的分析,新北市社会局表示,在落实法律规定时,「该年高风险通报量是前一年的4.7倍」。

而面对《儿少法》的增订,法院也制定了一套配套流程,当有违反毒品防制条例时,在法院发布「通缉」、审判中「羁押」时,会透过「讯问」或「卷证资料」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有12岁以下的孩童。法院会先初步确认孩童的状况,若已经确认孩童无人照顾,就会直接通报主管机关;若孩童状况无法确定,则会指派专人了解孩童状况,包含孩童的现况、是否已经有接受机关服务、是否需要机关介入等等。

而根据卫生福利部针对儿童及少年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服务执行概况的统计来看,毒品案件的通报率开案率的确有提高的趋势。虽然从高风险家庭开案案量中,药酒瘾并不是占特别高的比例,但这只是卫福部强化社会安全网开案量统计,还不包括转介给其他单位的开案数。

但从违反儿少保护通报处理情形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责任通报的部分,警察及司法人员在总通报的比例上的确也有增加的趋势。在警察的部分,从100年18.46%提高至105年的28.93%。虽然在司法人员的部分,通报数虽然不多,但也可以看到有成长的趋势。

虽然以上都是非常粗略数据分析(无法取得更详细的数据内容,无法更准确地进行判断),但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到,总通报人数逐年上升,从2006年的13,986件至2016年54,597件,10年间通报人数成长了四倍。

相信在这样的成长下,会让对儿少犯罪的黑数减少,让更多的孩童可以接受帮助,免受到疏于照顾、暴力不法对待。当然,还是有许多孩童需要帮助,当发现有异状或看到有虐待孩童的情况时,任何人都应该向当地的主管机关或警察局进行通报!因为你的关心,就可以救一个孩子的生命。(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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