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超晃!女乘客屁股遭连续碰撞 一回头看崩溃喊告
台中一名女子去年搭乘公车时,遇上色狼以下体碰撞她的臀部。(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46岁林姓男子去年4月搭乘公车时,趁着乘客众多,竟用下半身紧贴前方的女乘客,再于公车行进时路面颠颇之际,以下体撞击女乘客臀部,惨遭移送法办。台中地院审结,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处林男罚金2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2022年4月14日晚间于台中中友百货旁的公车站搭乘9路公车,未料林男见乘客众多,彼此站立空间有限,便趁机以下体紧贴前方A女乘客的臀部,再借着路面颠颇,接续以下体碰撞女乘客臀部多次,使得女乘客身心受创,返家后拨打113保护专线咨询,经咨询人员建议下前往警局报案,全案才曝光。
台中地院审结,法官认为臀部属于身体隐私部位,但林男不认识A女,却做出偷袭、短暂性的触摸行为,显然已经破坏A女的身体隐私部位不受干扰的平和状态,再者,林男以男性生殖器隔着裤裆间接碰触,足以引起A女嫌恶之感,的确构成性骚扰罪的要件。
法官指出,林男只为了逞一已私欲,趁着A女无法抗拒之际触摸其臀部,显然不尊重A女的身体自主权,实在不可取,考量林男并无前科,认罪但尚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情状,依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触摸其臀部的行为,处罚金2万元,得易服劳役20天。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