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狼盯上2短裙妹 连续咸猪手磨蹭臀部一分钟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因涉嫌在公车上强制猥亵两名短裙辣妹。(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因涉嫌在公车上强制猥亵两名短裙辣妹,日前遭法院判决,合并处以有期徒刑8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4年,并于缓刑期间接受保护管束。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2日下午4时47分,周男搭乘基隆市303号公车,并在仁二路二信回圈站与两名女性乘客同时上车。当时,公车内人潮拥挤,周男便趁机在行驶过程中,对站立的B女背后,以下体磨蹭B女的臀部,并在B女察觉后,继续以手抚摸其大腿内侧。尽管B女移开身体,周男依旧不顾其意愿,继续加强行为,长达约1分钟。

B女待公车行驶至基隆火车站,部分乘客下车时,移动至C女即A女、B女之友人旁,远离周男。

随后,周男将目标转向靠近A女,并在其身后继续实施猥亵行为。即便A女有所察觉并移动身体避开,周男依然不依不饶,持续反复磨蹭A女的臀部,时间长达1至2分钟。事后,两名被害人将事件告知家长,并报警处理,警方随后依监视器画面等证据确认周男的犯罪行为。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周男已坦承犯行,且周男已与告诉人调解成立,并赔偿所受损害,此外,他亦正积极接受专业的身心治疗,并有医疗证明。鉴于被告具有悔意及重启机会,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罚金。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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