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自撞 资通电队长变卖电缆线修车后果惨了

陈姓男子在2020年1月担任资通电军指挥部网传作业队少校队长,因工程车发生车祸,他变卖电缆线修车,遭桃园地院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判2年、缓刑4年。(赖佑维摄)

陈姓男子在2020年1月担任资通电军指挥部网传作业队少校队长,因工程车发生车祸,车辆维修报价17万余元。陈男为逃避行政究责,指示林姓上士组长变卖废弃电缆来修车。2人东窗事发后自首,法院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判2年、1年8月,缓刑4年。

桃园地院审理,2020年1月时,因网传作业队的网传工程车执行任务后,在返营途中车辆自撞涵洞,导致工程车冷气机、板金受损,经询问后报价17万余元。陈男为逃避行政究责,不循国军军车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作业规则等相关规定办理维修、出险,将脑筋动到废弃电缆线上。

陈男指示林男,将2400公斤的废弃电缆线放在龙岩南营区的仓库,并以每公斤30元变卖,2020年2月10日由不知内情的金属公司员工驾车入营,将电缆线载走,而陈男则把变卖所得7万2000元拿去修车。

不过2021年时东窗事发,陈男、林男接受行政调查后,主动到桃园宪兵队坦承犯行,并缴回7万2000元。

法院认为,2人自首、缴交犯罪所得,因此减轻其刑。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减刑后最低刑度为1年8月,审酌2人侵占所得确实用在车辆维修,但其犯行对于军纪、公务员廉洁性已造成损害。

不过2人并无前科,考虑一时失慎,致罹刑典,固有不当,然始终坦承犯行,堪认应具悔悟之意,经此侦、审程序教训,当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缓刑4年。另陈需要向公库支付8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2场、林则是5万元、法治教育1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