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红衫军帐目 施明德:可杀不可辱

王定宇日前在政论节目中指称倒扁总部帐目不清,批评施明德是「诈骗集团」。施明德因而提告求偿,要求登报道歉;一审法院判王毁损施的名誉,应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王定宇提出上诉后,高院更一审改判,认定王的言论是关于公众利益及可受公评之事,没有损害施的名誉,不用赔偿,施明德再度提起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施败诉定谳。施明德不服判决,向高等法院声请再审成功,高院今天再次开庭。

施明德强调,他对公款使用极端严谨,当年的红衫军期间,要购买一支伞、一顶帽、一把剪刀都要几个人签名核准,领款也要由律师批准,「钱进来,从头到尾我没摸到」,施明德也指出,因为当时他得肝癌,连便当都是家人准备的,红衫军完全没有任何一笔钱用在他个人身上。

施明德也表示,当年他控告王定宇等3人,有2人判赔,仅王定宇免赔,他得知王男的判决结果,感到很生气,「可以杀我,不要侮辱我人格」,红衫军的所有帐目都干干净净,结余款最后都捐出去。

经手红衫军帐务的律师黄旭田表示,外界对于红衫军倒扁行动可以有不同政治看法,但帐务部分则应由事实面进行讨论,从事实面看来,施明德的确没有碰到红衫军的钱。

黄旭田解释,红衫军行动的经费收入及支出上有一个流程。钱的支出由决策小组决定,领款也要有凭证,施明德本人也要遵守这样的流程。至于活动余款也已委请会计师公会查帐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