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石椅遭放线香烫伤幼童 高市工务局回应了

高雄市一名网友在「我是冈山人(北高雄)」社团发文,表示自己带2岁大的女儿,前往冈山河堤儿童公园散步时,女儿遭到不明人士放置在石椅上的线香烫伤。(翻摄照片/杨舒婷高雄传真)

高雄市一名网友在「我是冈山人(北高雄)」社团发文,表示自己带2岁大的女儿,前往冈山河堤儿童公园散步时,女儿遭到不明人士放置在石椅上的线香烫伤,并附上女儿的烫伤照片,女童的右小腿明显遭到烫伤,皮肤呈现灰白色且皱起来,让该名网友相当心疼。高雄市工务局养工处26日回应,线香属于民众随意放置的,依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20条第一项规定,公园内任意抛弃废弃物,可处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网友说明,当时和女儿在河堤散步,有人将一炷香放置在竹林溜滑梯的石椅上面,且点香处朝步道摆放,害女童经过时遭到烫伤,网友强调,此行为可能造成别人受伤也可能引发大火,相当没有公德心;发文者也心疼表示,女儿烫伤当下竟是表示「妈妈对不起,我被烫到了!」让该名网友相当自责,发文呼吁大家务必共同爱护公园也要各位家长多加注意儿童安全。

工务局养工处表示,依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20条第一项规定,公园内任意抛弃废弃物,由管理机关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并已通知派驻人员加强全面巡视以保障民众安全,也呼吁民众公园内勿私自放置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