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频道换照 被党政军条款卡死!交委会:再延4年
▲国民党立委陈雪生。(图/记者林昱均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交通委员会今天(30日)继续讨论有关购物频道执照的卫星广播法64条修正案,由于购物频道目前受限于新制广电三法的党政军条款规范,被有心的政治人士间接或直接投资,而面临无法换照的困境。由国民党立委陈雪生提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议将党政军适用情况自修正法案经由总统公布后再延4年,等于购物频道可继续营运,4年内不需考虑党政军条款问题。目前已获今天出席的委员一致通过,不过民进党立委叶宜津指出,党政军条款的裁罚对象,处罚受投资企业而非投资人部分仍须正视之。
交通委员会今天讨论该修正案,主因是根据2016年11月9日新通过的广电三法规定,购物频道必须申请执照才能继续经营(原本电视购物台免执照),但由于全数受限于党政军条款,也就是一旦有恶性的党政军投资人购买股份,就会被限定无法换照,目前各电视购物台换照时面临拿不到经营执照的窘境,15个购物频道中,仅1家获合法执照。
虽然目前交通委员会通过购物频道4年内不受党政军条款拘束,可继续延长营运,不过民进党立委李昆泽表示,这期间等于是空窗期,民众的个资以及权益保护,NCC仍须加强监督。
NCC副主委暨发言人翁柏宗今天代表NCC出席委员会时表示,针对空窗期部分,NCC也重视消费者权益跟个资保护,从购物频道拿到许可前,都会一起来管理。至于党政军部分,翁柏宗也认同立委叶宜津所提的状况,裁罚主题才是问题,就是裁罚受投资的企业而非投资人,但NCC也希望溯及到党政军条款的原始精神,就是维护新闻自由跟独立自主的精神;翁柏宗也指出,NCC委员会正努力做出详细决议中。民进党立委周春米也提案,目前频道业者的主管机关为NCC,但申请诉愿,行政主管机关还是独立的NCC,因此不如改为直接打行政诉讼,也同样获今天交通委员会同意并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发言人翁柏宗。(图/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