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门砍人脚筋!朱雪璋判6年 深海阎王:太轻了

▲遭朱雪璋断脚筋的「深海阎王王毓霖,穿着印有「清白」两字的白T恤,到庭听宣判。(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信光里长,自称「朱元璋后人」的朱雪璋,涉嫌在道馆内比武之名砍伤对手,挑断脚筋。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朱雪璋被依种伤害罪,处6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对此,武术界有「深海阎王」之称,被断脚筋的王毓麟认为,实在太轻了,尤其朱雪璋的妻子,仅判5个月还能易科罚金,根本无法让人接受。

王毓霖强调,朱雪璋从事发至今一句道歉都没有,持续强辩脚筋不是他砍的,是王毓霖自己砍的,他是被陷害的。而目前,脚筋的伤持续复健中,维持平日的武术教学勉强还可行,但手部的伤至今也还没复原,无法握拳,造成不小困扰。

▲拉起裤管,王毓霖说,脚筋的伤势目前持续复健。(图/记者杨佩琪摄)

而到法院听宣判,王毓霖和友人皆特别穿着一件白色T恤,上头印着「清白」两大字。王毓霖表示,一开始发生这事件,他还躺在医院,朱雪璋就对他提告,也告其他学员,导致学员被拘留,对于朱雪璋的行为感到相当无耻。

至于目前民事赔偿部分,王毓霖表示,还持续在与朱雪璋开庭中,而事发当晚对方近20人马,几乎都与王毓霖及受伤学员和解,还有3人销声匿迹迟迟未出面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朱雪璋被依重伤害罪,判刑6年,不得易科罚金,朱雪璋的妻子吴佩桦,则是被依伤害罪,判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其他在场涉案人,仅有1人无罪,其余分别被依帮助伤害、共同伤害等罪,判处6个月到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朱雪璋被依重伤害罪,判刑6年,其妻(右),被依共同伤害罪,判刑5个月。(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