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一下就怕?弘仁会组长「鲸鱼」为出狱 孬称「我跟弘仁会无关」

竹联帮弘仁会中和组长「鲸鱼」林京履因涉教唆小弟恐吓开枪,被起诉在押,他却为了出狱向法官称「我跟弘仁会无关」,声请被法院驳回。(资料照)

华山帮与竹联帮弘仁会多次冲突,今年4月把双北当成「战场」互开多次枪,新北地检署日前侦结弘仁会部分,依枪砲弹药、恐吓等罪起诉主谋弘仁会中和组长「鲸鱼」林京履等人。

案件移审新北地方法院法庭,承审法官裁定林京履续押,林不服声请撤销处分,否认教唆恐吓,还称「没有对外说我是弘仁会中和组长」、「我跟弘仁会没有关系」,仅坦承有指挥手下小弟进行面交诈骗一名彭姓被害人。但新北地院以林京履并未坦承起诉书所载全部犯罪事实,且有串供之虞,驳回林的声请。

林京履被起诉后,案件移审新北地院,承审法官8月22日开庭审理,裁定林续押。林不服提出声请撤销处分,以他坦承大部分犯行、并抗议法官在原处分除禁止接见、通信外,还增加限制他「授受物件」权利,认为处分说明不完全。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裁定林京履收押禁见合乎比例原则,且林自称「除了教唆恐吓外,我其他都承认,包括组织及诈欺」,但他又说「我没有对外说过我是弘仁会中和组组长,但别人会这样讲,并没有弘仁会中和组,我跟弘仁会没关系,也没有任何接触」,认定林京履是否涉犯检方指控的教唆恐吓等罪仍有疑虑,裁定续押禁见合理。

合议庭认为,林京履为坦承检方指控的所有罪刑,且有串供之虞,串供又不仅以明示或直接联系为限,也可以暗示方式,无法排除林与其他共犯或证人透过「授受物件」的方式串供,因此认定原处分合理,驳回林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