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落客以《年轻人对不起自己》反驳陈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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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柏克希尔哈萨维发表《年轻人过家没有对不起你,是你对不起你自己》(以下简称《年文》)一文,反驳陈文茜日前提出国家对不起年轻人(以下简称《这文》)的观点。然而《年文》的理路不通,而且有些用字低俗,却受到一些年轻朋友的回响;笔者在惊吓错乱之余,随手整理一些《年文》较明显的错误,提供讨论。

首先《这文》谈论的是与生存权利有关的社会现象,例如阶级流动缓慢和财富分配过于极端等,导致她认为政府并没有扮演好照护者的角色,因此年轻世代在就竞争位置位之前,他们的生存权利早已受到比他们的上一代更严峻-某种程度是不公平的挑战。如果柏要批判陈的论述,应该就政府的角色或政府的施政加以辩驳,不是用妖魔化一整个世代来暗示,他们是一群生在台湾最富裕的不负责任的世代。即使这样没有根据的谩骂为真,也不能证明政府没能促进社会公平为假。二来柏用鲁蛇」、「没懒趴」等词汇指涉百万人(注)恐怕有失格调,也不能提供主题所需理性支撑。

再来,《年文》用各种对照国外的描述证明台湾是宝岛,因此如果年轻世代遭遇任何挫败或困境,想必是自己不负责任的结果。这个想法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有一个永远充满幸福快乐,有努力必有收获的地方,那应该叫做天堂而不只是宝岛。即使人人都知道我们并不活在伊甸园,柏继续宣称,台湾是如此的美好以致于年轻世代的困境只能归因于他们「对不起自己」。如果这样的暗示成立,那么在台湾对不起自己的人至少还包括所有活在贫穷线以下的人。

除了文章理路在处处堵塞,柏在指涉年轻人的时候犯了另一个错叫做过度化约。然而为什么用同一个名词指涉同一群人,陈文茜可以,柏却犯错了呢?这还是要回到文章的脉络下查考。《这文》虽然也是用一个微观故事说明现象,但是那个微观故事所谈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放在用来凸显某一群人的生存权利没有受到政府妥善照顾的文章脉络里,可以恰当地简化说理。对照《年文》,先不论有高度选择性凝视的嫌疑,他提出关于台湾比国外舒适的某些描写,并不足证明在台湾只有对不起自己的人才会招来贫穷窘困。事实上,柏也同意也不是每一个人所处的情境都提供一样的丰富多样,関于生存方式的选项,因此又犯了另一个逻辑上的谬误。因为如果他认同并不是每个人的「自由」都有受到保障,那么他应该要同意陈质疑政府效能的观点。

柏用难以考察普遍性的叙述,试图代表充满变异的整体,就是过度化约,他也同时犯了去情境化的错误(decontextualization)。通篇堵塞的逻辑不说,先是不明究理地断章取义,再浮躁地,用极劣质品味的词汇,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至此,我开始好奇,他指着两百万人大骂「没懒趴」所凭恃的是怎样特殊的智慧道德勇气

再提最后一点,这点是「柏克希尔哈萨维」犯下最严重的错误。《年文》称「我再强调一次,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基本生存权』这种东西,请不要再把它挂在嘴边了」,这是对政府存在的目的缺乏最基本的了解,也没有仔细读过任何一部宪法,才会做出这样的宣称。连霍布斯主张人人有「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的权利,后来洛克提出天赋人权的概念,成为自由主义的核心信念。我特别要提出自由主义的渊源,因为显然柏是主张自由竞争的;但是他没弄懂的是,自由主义的概念并不是全然地放纵竞争,反而强调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利是由上天赋予,必须加以保存。这个概念后来被引申到诸多民主国家基本宪章,如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具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柏讲对了一件事。的确在自然状态里,并不存在什么基本权利;然而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人民组成政府,来对这样由上天赋予的权利加以保护。柏在无的放矢地骂人之前,应该多念点书,才不会误人子弟

最后补充,也许有人说,那只是一篇部落格文章,我这样太苛刻了。不,你犯了两个错。一,形式与内容没有必然因果关联;部落格可以很严谨。尤其像柏这样有较大影响力的部落格,而且要责骂几十万人的文章,难道不应该负起最基本的写作的责任吗?第二,你如果觉得我这种散漫的标准,用来要求新闻引用对象很苛刻,那么你一定是疯了,你犯了疯癫的错。晚安

注:根据教育部统计,2013年自日间部公私立国中、高中高职学士、学士、硕士博士研究注册就读学生总数为2,127,410人。

柏克希尔哈萨维/年轻人,国家没对不起你,是你对不起自己

网评/这个国家如何对不起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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