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战格斗班」的建议--为枪械格斗正名与申述
▲▼ 刺枪术长期遭到许多人的「误解」。(图/军闻社)
● 张博智/前陆军步训部体育组上校组长
国军实施多年的刺枪术,现已改为「枪械格斗」,各界以为刺枪术从此「废除」,其实就国防部的立场言,并未「废除」刺枪术,而是将它「正名」。就此而言,浅见以为相当适当,因为军人战斗格斗不只于持枪,更有持械的可能,而「械」的形制各有不同,或许是制式器械如刺刀,或许是随手可得的器具如圆锹或棍棒等。这样正名,其实颇符合本人一直以来强调的:练枪不要被枪械形制所局限,而应养成用枪的观念与作风,应急应变时,可以随手取物就地取材,化物为械,化械为枪,即行攻防。
然则,从步训部新近开办的「近战格斗班」的课程规划及施教进度、方式来看,却未能把握用枪之原则与特长,既几乎否定原刺枪术的经验与传承,更违背运用枪械攻防的基本理则和实务。
这种弃原有刺枪术的精髓与经验于不顾的兴革措施,显示负责其事的单位与个人,对枪刺的特长缺乏充分的体认,不但弃既有的训练基础与成效于不顾,更已误导部队整体的训练方向。
枪械格斗应以「持械用枪」为基准,不论所持是建制步枪、手枪或随手取得的器械装具,都能「用枪」以枪行刺、以械行刺、以物行刺。如此,才能一举多得、一练多益,凸显枪刺的特长,发挥实战效能。
略将枪械格斗的基本观念与要领条陈于后︰
一、保持用枪姿势,枪不离手,手不离身,保持枪口朝前,以利随时出枪射击,无法射击则迳以刺或刺击砍,用枪之道以射击优先,刀弹并用,刺击砍为要求。
二、突刺,突然猛刺,猝不及防,乃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攻击手段,不论枪械如何改变,或枪上有无刺刀,突刺、直刺为先,步枪以刺,手枪亦然,任何器械皆然。
三、枪械格斗,以攻击为先,以歼敌为要,以刺为主。故须以步法调整距离,令其在我枪口之外,以利刺杀,避免与之近接缠斗丧失刺之先机与利基。近接之际则以刺击砍连续攻击。
四、枪械格斗,应以步法敏捷矫健为要求之重点,步法不外乎︰进退、垫跺、闪转。
五、枪械行刺灵巧之关键在提领,后手主提,前手主领。提以指腕之巧力,省力,迅速,动作小,变化大;领枪找空隙、找弱点、找目标,前手保持适当放松,才能灵活出枪,双手协同提领,而以钻滑、挑打、引带、错压,瞬发攻击。
六、枪械格斗训练,旨在掌握核心要领,养成用枪观念与作风,不论枪械形制,应急应变均能用枪、刺枪,达到随手取物就地取材、化物为械、化械为枪,以长拒短、以刺制敌的对战实战技能。
申言之,为求枪械格斗符合实战化的要求,应以「标靶训练」与「对刺训测赛」为两大重点,才能立竿见影、速建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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