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女友大玩3P 他传讯「大嫂有醒来吗」露馅
阿德趁小美酒醉不醒人事,邀请一名陌生男子小伟(化名)到家中,导致小美遭对方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高雄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与前女友小美(化名)因情趣过度玩火,竟卷入一起性侵案件。检方调查,阿德趁小美酒醉不醒人事,邀请一名陌生男子小伟(化名)到家中,导致小美遭对方性侵。法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罪,判处阿德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根据调查,阿德与小美曾是情侣,并同居于高雄市凤山区某处,但两人于今年4月底分居。事发当天(2月底),阿德与小美在住处饮酒作乐。检方指控,阿德见小美醉得不省人事,竟以推特联系一名真实姓名不详的男子小伟,邀对方参与「多人情趣3P」。
案发当晚,阿德先将小美的衣物脱去,待小伟抵达后,趁小美无法反抗之际,小伟对小美实施性侵。事后,小伟还透过通讯软体传讯阿德称「谢谢、很舒服,大嫂后面有醒来吗」,引发案件曝光。
分居后,小美偶然发现阿德手机中的通讯对话,发现小伟的讯息内容有异,遂质问阿德并报案。法院审理期间,小美作证时情绪激动,甚至当庭哭泣,表示对案件过程模糊不清,但回忆起当天感觉有不明人士碰触她。
阿德辩称,当日只想邀请小伟观看小美的裸体,并无发生性侵,且小伟当时「状态不佳」,未进行性行为。然而,法官根据阿德与小伟事后的对话纪录,认定双方存在默契,且小伟于案发当天性侵小美的事实明确,最终判阿德有罪。
法官指出,性自主权不容侵犯,尤其在受害人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任何涉及性行为的行为均属犯罪。此案中,阿德明知小美无法抗拒,仍邀请陌生人参与,行为不可轻纵。最终,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阿德4年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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