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奇偶减资换发新股基准日为11月8日 双11新股上市
奇偶科技原资本额为8亿9822万1030元,此次减资股数988万431股,减少资本为新台币9880万4310元,减资比率为11%,即原普通股1000股换发新股890股,减资后股数为7994万1672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减资后资本额为新台币7亿9941万6720元。
奇偶科技表示,旧股票最后交易日为113年10月30日,并于10月31日至11月8日为旧股停止于集中市场买卖期间,旧股票最后过户日为11月3日,因适逢星期例假日,故现场过户提前于11月1日下午4:30截止。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订为11月8日,11月11日为奇偶科技新股挂牌上市买卖日暨旧股终止上市日期。
减资退还股款现金发放日期订于11月15日,依上述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之股东名册各股东持有股份计算,减资每仟股减少110股,股东每仟股退还股款新台币1100元,即每股可退还1.1元。
奇偶科技董事会亦决议113年盈余除息基准日期,10月31日为除息交易日,当日买进无配息权利,除息基准日为11月8日,股利发放日为11月22日,每股配发新台币2.9元现金股利。
由于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与除息基准日为同一日,11月8日当天将按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持有股数先行配发股利,再进行减资计算退还股款,不会使旧股票持有股东权益受到影响。现金股利及减资退款每股合计股东可领回新台币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