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性侵12岁继女105次!遭判刑1050年加鞭刑 律师炸锅呛法官

示意图/pixabay)

马来西亚一名33岁的失业男子自2018年开始,多次对年仅12岁的继女伸出狼爪,2年内性侵对方多达105次,近日遭当地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050年及24下鞭刑。不过,马国资深律师西瓦纳纳坦(N Sivananthan)认为,法院作出超过千年的判决,被告就算关到死也无法完成,高等法庭应立即提出检讨。

大马光明日报报导,本案发生在雪兰莪州八打灵(Petaling Jaya)地区,涉案男子被控从2018年1月开始,把12岁继女当成泄欲工具,前后性侵她多达105次,直到2020年8月犯行才曝光巴生市地法官古纳孙达丽(M Kunasundary)上月27日宣判采一罪一罚分别判处10年徒刑与2下鞭刑。

根据马来西亚《刑事程序法典》第288(5)条文规定,一名罪犯至多仅能被鞭打24下,所以男子最后遭判处1050年有期徒刑、24下鞭刑,服刑起始日则从1月20日落网当天开始计算。对此,西瓦纳纳坦受访时直言,他从未见过千年的监禁判决,被告穷极一生也无法完成,认为法官忽视对同罪名量刑原则

另名律师维马尔(V Vemal Arasan)则表示,由于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法官应给予时间让他寻求法律扶助机构协助,「律师可以就量刑原则,向法庭要求合并执行刑期。审判是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矫正错误行为,并不是为了定人死罪。」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