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上门聚会变小三!趁她睡觉「隔壁偷吃」 隔5天又来一发
▲江女趁着闺蜜熟睡时,跟闺蜜丈夫在隔壁房发生性关系。(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江姓女子与闺蜜小花(化名)相识10多年,情谊就像家人一样,没想到她竟趁着到小花家中作客的机会,与小花的丈夫热吻、拥抱,并且发生性关系,且时隔五天又来一次,气得小花一状告上法院,求偿1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判江女应赔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江女与小花情谊深厚,相识10多年,双方2021年10月间相约到小花家中饮酒作客,当时小花的丈夫阿强(化名)也同样在家饮酒、聊天。不料小花进房睡觉以后,江女竟与阿强搞上,在隔壁的客房拥抱、亲吻,最后发生性行为,并且还在小花家中睡了一觉,直到中午才离开。
时隔5天以后,江女再度到访,等到小花进房休,开始阿强讨论5天前发生性关系的事,当时阿强向她承诺,2人是情侣关系,因此愿意帮她还债。江女听完以后没有拒绝,而是再与阿强亲吻、拥抱,并且再发生一次性行为,直到隔天下午,才前往小花所开的诊所,亲口坦承与阿强发生性行为,并声称是遭到性侵。
江女对此声称,她虽然没有否认与阿强发生性关系,但阿强是趁着她酒醉后意识不清、不能抗拒的情况下动粗,她也曾提出乘机性交的告诉。当时小花也一直传讯向她道歉,不过检方侦查后不起诉,小花却反而将她告上法院,对她造成二度伤害。
▲江女虽然声称遭到性侵,但说法不被采信,提出乘机性交的告诉也被予以不起诉处分。(示意图/记者邝郁庭摄)
不过,因为江女在阿强离开房间以后,立即打电话给朋友,因此难以认定有不能抗拒的情形,阿强趁她神智不清而发生性行为,难以认定为真实。
小花也证称,当天她帮江女整理完客房便跑去休息,隔天醒来以后,还有告知江女,自己要进诊所,江女则是睡在客房内,作出耍赖的动作,并且继续赖床,当下并没有诉说自己遭到侵犯等事。
此外,江女前往小花的诊所,哭诉自己遭到侵犯以后,小花相当震惊,立即要求诊所内的陈姓女子带江女去验伤,但江女到院后听见要报警、通报家人,立即表现出迟疑,更是打算不要验伤。
▼江女哭诉遭到侵犯,小花也二话不说请同事带她去验伤,结果她却不愿验伤。(示意图/记者邝郁庭摄)
江女的男友抵达医院后,立即劝告「怎么可以不要验了」,双方甚至还为此发生争执。事后经过检测,江女除了声称遭到阿强侵犯的那次以外,短时间内还有与其他男性发生性行为,与刚遭到强制侵害的被害人,短期间内对性行为充满恐惧与排斥的情形,有明显差异,因此难以采信江女的说法。
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不采信江女的说法,考量江女的行为造成小花婚姻破裂、精神上承受莫大的痛苦,衡量双方的情况以后,判江女须赔40万元。此外,江女还要归还欠小花的5万8,185元欠款,因此总共需要支付45万8,185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