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仁怀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赤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勇利用担任仁怀市政府副市长,仁怀市委常委、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仁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仁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