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游览车鬼切换车道 擦撞轿车后落跑 警:将通知到案
游览车变换车道时直接擦撞轿车后逃逸。(民众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何男车辆毁损。(民众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后照镜损伤。(民众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古姓游览车驾驶11日下午4点多,行经国道1号北向119.2公里苗栗县造桥路段,因变换车道,擦撞行驶中线的何姓男子后逃逸,后方车辆行车纪录器拍下肇事过程,该影片流传到社群网路,警方12日指出,目前已受理遭撞驾驶报案,将通知肇事驾驶到案说明,若查属实将处1000到3000元罚锾,并吊扣驾照1到3个月。
有网友在网路社群平台上传影片,并以「超凶游览车变换车道未保持距肇事」标题发文,影片中的古姓游览车驾驶,行驶在事发路段时,从外侧车道快速变换到中线车道,过程中推挤擦撞到何男的轿车并直接开走。
经查事发地点在国道1号北向119.2公里苗栗县造桥路段,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队今天指出,造桥分队于事发当下,接获轿车驾驶何姓男子报案后,立即至现场处理,无人受伤,但轿车右侧叶子板及后照镜有擦撞损伤,惟该辆游览车肇事后未停车即迳自离去。
国道二队警方表示,警方事后已联系上该肇事游览车驾驶古姓男子,并通知其到案说明,经查证属实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
国道二队呼吁用路人,「变换车道不当」为高速公路事故常见的肇事因素。变换车道时应先使用方向灯提醒邻车,变换车道时应先使用方向灯提醒邻车,确认后视镜死角及安全间距,再开始变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