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政府投资基金“25条”来了!创投行业迎2025开年首个政策
《科创板日报》1月7日讯(记者 杨小小)创投行业2025年第一个政策来了。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首次国家层面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文件,涉及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分八部分提出25条具体措施。
在总体要求中,《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防止政府投资基金的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对于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指导意见》按照投资方向,分为了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创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
对于长期资本及耐心资本的实现,除了此前相关政策中已较常提及的引导全国社保基金以及保险资金出资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
可以看到,在防止同质化竞争方面,《指导意见》在不同部分中都提出了多条具体举措。
在基金管理方面,明确了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其中提到,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基金,应提级报上级政府审批。
此外,还要求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制定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明确对下级政府设立基金的审批或备案要求,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对于基金的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意见》还提出,国家发改委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指导作用,引导地方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实际调整政府投资基金布局,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而对于目前已经出现明显重合的基金,则提出鼓励推动基金整合重组。
在基金运作方面,除了规范运作管理、发挥专业管理人作用以及建立容错机制等常见举措外,《指导意见》还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返投要求做了明确。第五部分的第17条明确提出,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从实操层面而言,当前大部分政府投资基金都将招商引资,作为基金投资很重要的目标,在从过往政府引导基金招募子基金管理人的遴选条件中,不少都会对子基金以及管理人方面有注册地要求,而返投更是遴选要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不过,目前来看,在注册地要求以及返投要求方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政府引导基金都有逐步放宽的趋势。近两年来,新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普遍将返投比例从过往的2-3倍下调到了1倍甚至以下。
在退出环节,《指导意见》在渠道拓宽方面主要提到了,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及标准统一、鼓励S基金及并购基金发展,以及完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股权投资的能力等。
《指导意见》还提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部门协同。其中,财政部门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信用建设及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投向指导;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则负责备案登记及监管等工作。
对于后续的各级政府的落地执行方面,《指导意见》也提到了,要把握好节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不得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继续做好存量政府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
《指导意见》发布后不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对于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的问题,财政部方面表示,将加强部门协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细则;好统筹协调,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政府投资基金目前已经成为创投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财联社创投通-执中数据显示,2024年,政府资金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规模,仍稳居第一,出资总额约5478亿元,占比47%。在政府资金中,政府投资平台出资规模约3172亿元,占比58%;其次是政府引导基金,出资规模约2269亿元,占比41%。在各级政府引导基金中,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最高,占引导基金出资总额的56%。值得一提的是,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亦不小,达到了20%。
而在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源头活水的同时,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并不算存在太久的新产物,也引发了行业内较多的讨论,其中就包括《指导意见》提到的同质化竞争、处理财务回报以及产业招引的关系以及与市场的协同关系等方面。
有国资背景机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2024年下半年以来,创投行业相关的利好政策文件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已出台不少,这反映了国家对创投行业的重视。“国家层面已经注意到了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和痛点,接下来要看具体落实情况了。”
市场化机构人士则认为,在实务层面要真正落实,仍需要解决资金和资源错配等一系列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