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六大禁拍軍事操演草案 挨批防君子不防有心人

国防部日前预告律定国军出营区操演范围经公告即视为军事营区,并律定民众不得再意拍摄包括国军汉光演习、河口防护演训、海边登陆操演、战机训练及实弹射击场、射击目标区等画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防部日前预告包括「军事机关办理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许可事项办法」等六项草案,律定国军出营区操演范围经公告即视为军事营区,并律定民众不得再意拍摄包括国军汉光演习、河口防护演训、海边登陆操演、战机训练及实弹射击场、射击目标区等,媒体或自媒体纵使获准入营,但只要军方认为不符许可目的,即要求离开营区。有民众留言认为,相关法令防君子不防有心人,防堵热爱国家的军事迷,却恐挡不住真正有心刺探军机的共谍。

国防部一口气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公布「军事机关执行营区安全勤务配备武器及器械种类」、「军事机关执行营区安全勤务事件补偿办法」、「军事机关办理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许可事项办法」、「军事演习训练场域通报办法」、「军事营区安全管束实施办法」、「军事机关武器或器械使用调查小组组织及运作办法」等六项草案。

其中针对申请许可或经相关单位率领进入营区媒体记者与自媒体的约束部分,是军事机关办理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许可事项办法草案。内容规定:非经军事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军事营区、携带录影、摄影器材或其他妨害军事营区安全之物品、从事测量、录影或其他侦查行为及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影响军事营区安全之行为。而未经许可的拍摄,尤其有事实足认为有影响军事安全之虞或与许目的不符时,得令离开营区。

草案规定,经许可进入营区的媒体或自媒体,从事与许可目的或范围不符之工作或活动;或有事实足认为有影响军事安全之虞,得废止许可,并得令立即离开军事营区。

而军事演习训练场域通报办法草案规定,军事机关依本办法通报相关机关管制之军事演习或军事训练(以下合称演训)场域,于演训期间,视为军事营区。草案说明指出,所称演训场域,指以训练或测验为目的而实施模拟作战行为之空间,如汉光演习、河口防护演训、海边登陆操演、战机训练及实弹射击场、射击目标区、危险区之场地及区域。相关通告比照现行的射击通报,于演训前十五日送达相关机关。但因临时军事任务需要之演训,应于七十二小时前送达。演习区域外围将设包括禁止拍摄等禁止事项,并且派军士官警戒。

这项草案特别规定,外交部接获外国专案船舶、舰艇或航空器申请行经我国海域或空域,应将行经时间及航道或航线通知国防部。参酌现行国军实施实弹射击通报作业程序,定明外交部于接获外国专案船舶、舰艇或航空器申请行经我国海域或空域时应办理之事项。

有民众在公告草案下留言建议,国防部应与地方政府及商家、企业等进行协商,考虑将军机场周边适合拍摄战机且不在营区禁止摄影范围内的安全地点开发为观景台,既可方便各基地保防管理和监控,类似于日本冲绳嘉手纳基地外的赏机平台。这样不仅能减少对民众的影响,还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也有民众表示,支持大部分加强营区安全的条例及反制,但绝大多数的军事迷都是最关心及支持国军的人民,以战机为例,拍摄起降、滑行等等外型应无机密问题,详细的飞机性能、挂载,维基百科及网路皆有相关公开资讯,重点的机密应为数据、参数、战术等等内部资料需加强控管外流,如无相关完整配套方案及明确说明,恐往后时常会有巨大争议,防得了君子防不了有心人士,受罚的恐都是原先热爱国军的民众。

据了解,国军各项操演经公告,即为公开资讯,操演范围广大,单薄警戒无法全面防堵有心刺探军情或拍摄者,军方实务上往往只能禁止拍摄用于报导公示的媒体记者,或自行贴上社群平台的军事迷,采事后网路、媒体报导巡逻方式加以开罚,但实则无法杜绝有心搜集情资却不曝光所搜情报的共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