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疫情升高」 外交部宣布:入境外籍人士居留期限再延30天

外交部。(图/资料照)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为防堵新冠肺炎疫情政府宣布自3月19日起实施边境管制,除非持有持居留证、外交公务证明商务履约证明,或其他经特别许可者外,任何外国籍人士一律禁止入境,外交部于3月21日宣布延长他们在台合法停留30天措施。对此,外交部17日宣布再度展延,因各国续采取国境及飞航限制,所以3月21日(含)以前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动延长30天,不需另行申请。

外交部表示,由于国际疫情持续升高,各国续采取国境及飞航限制,因此决定针对今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签证、落地签证或持停留签证入境我国,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动延长30天,不需另行申请。惟在台总停留天数不得超过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为首日)。此项措施将视疫情发展状况检讨调整

外交部指出,内政部移民署针对逾期停(居)留外来人士推动「扩大逾期停(居)留外来人口自行到案专案」,自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采不收容、不管制来台期间及最低罚锾等鼓励措施。详情请参阅移民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