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文化中心2期开跑 打造典藏、展览与人才培育空间

国家电影文化中心2期开跑。(新北市城乡局提供)

新北市与文化部合作推动的新庄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继今年初第一期开始营运后,第二期场馆都市计划变更作业即日公告展览,将打造增加专业典藏、数位展览、互动体验、人才培育空间,并提供500席停车空间。

新北市城乡局黄国峰局长表示,侯友宜市长上任后主推翻转溪北打造三核心之施政目标,新庄副都心地区近年机场捷运、环状线等交通建设陆续完工,周边亦有产业及大型商场进驻,是发展成熟交通便利区域。

本次由文化部、市府新闻局、交通局及城乡局等跨局处合作检讨,以行政院核定建设计划为使用核心,搭配地方交通停车需求,将用地变更为「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车场使用」,除延续2期场馆兴建,用以保存推广国家重要电影文化视听资产,并达到充实民众文化内涵提升生活品质、带动新庄周边产业专用区发展目标。

另维持原停车场用地功能,至少提供公共汽、机车停车位各500席,强化地区公设机能满足停车需求。

城乡局都市计划科长郑博仁表示,原土地是「停車场用地兼供国家电影文化中心使用」,虽容积率980%,仅有3分之1可做电影文化中心使用,这次变更为「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车场使用」,改以电影文化中心文主体,容积率调整到与副都心商业区相同440%,只要达到500席停车空间,440%都能作为电影文化中心相关设施使用,空间运用会更灵活。

城乡局表示,本案自12月23日起于市府公告栏及本市新庄区公所都市计划公告栏公告公开展览30天并订于明年1月6日上午10时于新庄区公所4楼会议室举办说明会,欢迎各界公民或团体踊跃参加,意见都将纳入后续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参考。

本案计划书、图及公告等相关资讯,可在城乡发展局网站点选「最新消息」之「都市计划公告」项下查询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