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勞工出勤應加倍給薪

明(10)日是国庆日,劳动部今天提醒,国庆日是劳工应放假日(国定假日),雇主应让劳工休假并给薪,如需劳工于当日出勤,必须征得劳工同意,并且依规定加倍发给工资。本报资料照

明天是国庆日,劳动部今天提醒,国庆日是劳工应放假日(国定假日),雇主应让劳工休假并给薪,如需劳工于当日出勤,必须征得劳工同意,并且依规定加倍发给工资。

劳动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今年10月10日国庆日为星期四,劳雇双方如果约定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雇主如需劳工于国庆日出勤,应征得劳工同意,且应加发工资。

劳动部解释,也就是除了原本约定照给的当日工资,在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内再加发一日工资,如果有超过8小时工作时段,则属延长工作时间,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加给加班费。

劳动部也说,如果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刚好与国庆日同一日,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择日补假,而10月10日(星期四)当日仍维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质,当天无须出勤,工资照给;至于补假的当日,性质为国定假日,如有出勤应加给工资。

劳动部提醒,113年国庆日的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