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组长想戒毒转交男友保管 男友以500元转卖遭逮

司法院

北市某国小曾姓前组长,因不堪长期忧郁症及房贷压力吸毒,在同居男友劝导下戒毒,他将毒品及吸食器交给男友保管,不料男友却以500元转卖,2男遭警查获,曾男被判缓刑3年,学校将他移送惩戒,惩戒法院判降2级改叙。

据调查,曾男2018年6月担任某国民小学干事,2019年2月调任该校总务处组长。2018年间曾男在夜店向人购买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吸安1次。曾男因潘姓男友要他戒毒,遂将剩余安毒及吸食器交给潘保管。

但潘2019年2月联系陈姓男子,将男友的毒品及吸食器变卖500元,陈男3月将钱汇至曾男帐户,事后陈男吸毒遭警方查获,供出潘、曾2人。台湾高等法院依《药事法》转让禁药罪判曾男徒刑4月,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学校召开考绩会,对曾男记过1次,并将曾移送惩戒。

曾男辩称,他自大学起即因情绪不佳,无法入睡,当兵因精神官能症验退,之后因工作压力及背负房贷致病情加重,自2017年起陆续在医院接受治疗,但病情反复起伏。他因长期受忧郁症及强迫症困扰,在朋友怂恿下尝试吸毒。他因吸毒过后身体不适,情绪更为低落,萌生戒毒念头。

他强调,男友深知毒品危害,想帮他戒毒,一时失虑转让毒品,对自己所为深感悔悟,愿受学校及惩戒法院惩处。请求惩戒法院考量他长期受精神疾病所苦,一时失虑而误触法网,犯罪情节非重,目前并积极戒毒,予以从轻惩处。惩戒法院审理后,判决曾男降2级改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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