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遭刺10刀身亡 凶嫌拟改杀人罪?新北检不愿证实
新北地检署针对相验结果强调并未对外发言,目前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调查中,检方仅依法进行相验程序。(图为新北地方法院,资料照)
新北市某国中男学生25日被同校少年持刀刺伤,急救仍于两日后伤重不治。据悉,相验结果该男学生被刺10刀,且伤势分布颈部、左胸、右下背,新北地检署则不愿证实此事,强调并未对外发言,目前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调查中,检方仅依法进行相验程序。
警方调查,少年的「干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学呛,找来少年替她出气,未料少年竟持弹簧刀向男同学胸、喉攻击,造成男同学失血过多,当场失去呼吸心跳,紧急送医后一度恢复,仍在昨晚拔管离世。
据悉,相验结果该男学生被刺10刀,且伤势分布颈部、左胸、右下背。有媒体指「检方决定将涉案的郭姓男学生从杀人未遂罪改为杀人罪」、「检警说,可说是刀刀致命」,记者求证新北地检署,检方表示案件在少年法庭,没有对外做此发言。
检方回应,案件少年法庭分案调查中,检察官仅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相验,后续仍由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调查,「本署并无对外说明某国中生之伤势及将涉案少年从杀人未遂罪变为杀人罪侦办」。
少年事件处理法如此处理,是因立法者希望能够拉回身心灵尚未完全成长的未成年,因此以社政、教育等行政制度先行,目的是希望能辅导少年走回正确的路;若少年情况严重,才会由检察官以刑法作为惩罚介入。
新北院亦发新闻稿澄清,少年有触犯刑罚法律,应由警方移送少年法院,少年法院依调查结果,认少年触犯刑罚法律,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才能裁定移送检察官,分别为「犯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事件系属后已满二十岁者」、「认犯罪情节重大,参酌少年品行、性格、经历等情状,以受刑事处分为适当者」。而检察官依侦查之结果,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认应起诉者,即应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