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6月大男婴来不及长大 头部重创惨死!恶保母下场曝

蔡女凌虐重击男婴头部,急救近1个月仍因伤重不治。(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龙潭领有保母人员技术士证照的蔡姓女子,申请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核准在案,平日就在家中照顾养护婴幼儿,自108年6月3日起,接受林姓男婴的父母委托负责照护。不料,108年10月8日,当时6个月大的男婴却因头部重创送医,经抢救近1个月仍伤重不治。

男婴父母指控,108年8月14日,蔡女动手殴打,导致儿子右脸颊瘀青、红肿。108年9月17日,蔡女理帮儿子洗完澡抱出浴室时,不慎踩到儿童玩具,害儿子脸部左侧撞到地板,导致左脸颊瘀青、红肿。

108年10月8日早上7时许,蔡女又动手殴打儿子头部,直到早上8时许才打电话,请父亲前来送儿子送医,林父随即赶到并将儿子送往邻近的龙潭敏盛医院急救,随后陆续转院到国军桃园总医院、林口长庚医院,但男婴最后仍因右侧头骨骨折、双侧硬脑膜下腔血肿、蜘蛛膜下腔出血等伤害,在108年11月6日急救无效宣告死亡。

法院审理,108年8月14日之伤害部分,蔡女虽辩称是男婴一直压自己的手还有奶嘴炼,才会右脸颊瘀青、红肿。妇幼医院医师作证指称,男婴当时已能翻身,但翻得不太好,能自己握住奶瓶,显示双手已开始发展一定的肌力,但还没有很完整,不觉得瘀伤是奶嘴炼造成。

108年9月17日之过失伤害部分,蔡女则坦承不讳,因不小心摔到,导致男婴左脸颊瘀青。而108年10月8日之伤害致死部分,蔡女则辩称当天喂药后,男婴可能因为呛到,突发呼吸困难导致死亡,并非故意伤害。

法官检视法医验尸报告显示,男婴右顶骨有线型骨折,颅骨骨折可能因坠落或直接打击脑部而造成,一般而言,小于1公尺的高度坠落,很少会造成骨折或严重脑伤害导致死亡。

法医鉴定结果,男婴因头部外伤造成右侧颞顶部皮下出血、右顶骨骨折、双侧脑硬膜下腔血肿、蜘蛛膜下腔出血并发肺炎、肺透明膜病变、脑膜炎及大脑坏死、败血症引起多重器官衰竭死亡,足见死亡原因与呛到毫无关联。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蔡女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处刑8月。犯过失伤害罪,处刑3月,可易科罚金。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处刑8年。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其余被诉部分无罪。可上诉。